110–2學生自治選舉:專訪學生會長二號候選人蘇伯昇

本屆學生自治組織選舉將於5/6(五)舉行,為提供同學充足資訊,台大意識報製作會長候選人專訪供同學參考,本次學生會長共有三名候選人,其中三號婉拒受訪。

本篇受訪者為學生會長二號候選人-蘇伯昇。

本專訪採訪二號候選人蘇伯昇,二號候選人為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一學生。本專訪問答回覆部分以候選人受訪陳述經過編輯調整文字後完成。

編輯:歐孟哲

Q1:想請您簡述您參選的理念和動機為何?

A:最一開始,我一直有在猶豫說要帶著這兩個議題(勞動權益、居住正義)進到校園裡面。雖然是校園裡,但這是一個一出社會就會遇到的很棘手的問題。就是在學校的時候大家有點先把眼睛遮起來,等到畢業的時候就會馬上遇到,城鄉所是比較偏向空間規劃設計嘛,在了解土地,或者是說生活上、空間的規劃上會想有更多的著墨,我希望這個議題能多被討論。

Q2:從您的政見和參選聲明中,有注意到您相較於其他候選人,更著重於把這次學生會選舉當成在您關注的勞動權益、居住正義等議題上的一次倡議,也較少有對校內其他公共議題的著墨。想請問您為什麼會選擇用這樣的方式參選?在欠缺對其他議題發表意見的情況下,如何說服選民支持您?

A:首先就是我在金門大學學生會,很多時候我在看候選人政見會不斷去回應過去的做法,或者去提出既有在做的事的替代方案,但是我認為政見撰寫出來是「我更在意哪一些東西」。因為學生的生涯很有限,然後學生能夠承載的事跟課業一定會有消長,所以在每個人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我覺得直接把自己想做的事很明確地講出來是很重要的。

這也順勢回應我對學生會的看法,還有這個策略的部分。對學生會的看法是,進到這個學生會的夥伴,他對自己投入進來的事有熱情就很足夠了,因為他只要把他這個當下他想要做好的事情做好,那學生會他就會往前推一步。而不是說剛開始的時候先設定某一個目標,再找人進來做,那這樣子某種程度上就會很疲乏。

對於學生會的施政,我覺得是部與部之間議題可以串連,比如說永續部和性工坊的月亮褲、月亮杯之間其實是可以做串連的,他們平台之間可以有更多的互動。學生會作為一個總體發言的「它」可以每個活動可以他會擠在學生會的粉專上,而不會讓他就是各部會做各部會的事情,每個新生進來不會把每個部會都按一遍關注。

Q3:在本次選舉中,學生性平委員選舉引起相當大的爭議和討論。想請問您如何看待本次學生性平委員選舉的相關討論?學生會在過往也有性別工作坊的設置,您認為學生會能夠如何與性平會合作或推動相關倡議?

A:我先表態我的立場,我是沒辦法接受在性平委員的選舉中有,或是說選舉上的政見裡面是可以趣味,但是絕對不可以傷害到別人,就是嘲諷也不行,除非是對學校啦,如果是校方他們死皮賴臉、死不看、tag 管中閔也沒有用的話就會用。比如說我「重要訊息」send出來,這個就是嘲諷學校。

另一方面是,我覺得身為男生我們根本不能置身事外,因為在這個時候我們不出來幫忙講話,或者是說我們承認這個環境很不友善的狀況下,那群人只會覺得說,喔就是趣味而已,他們意識不到自己有傷害到人,然後他們沒有被自己的群體撻伐,反而是跟上的人很多,讓受傷害的群體變得很孤單。應該要讓人看到有很多人出來支援,就是這個環境接住人的狀態是要先被形塑出來的,不是讓戲謔的那一方不斷地佔領這些版面,支持的貼文一定要頻繁的出現,才有辦法去修正這樣子的狀況。

Q4:交通上週校內發生交通事故,連帶引起關於校內人車爭道、汽車進入校園的交通議題討論。請問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認為有什麼具體的解決方式?

A:我分兩個部分回答,就是第一個是行動上我們可以倡議車子退出校園,就是這個倡議就是讓鐘擺回到腳踏車和行人。這樣子的倡議狀況不是說我會全部讓車子都出去,就是你有一些公務需求或者是說器材的搬運等等,或是學生活動都會需要用到車子,尤其是台大校園那麼大的情況下,就會需要使用到車子,但這樣的倡議會讓整個討論被拉到一個比較極端的方式,我們在討論能重啟規劃的時候,他才會對行人更有優勢一點點,才更有可能去一點點影響這個社會的行人路權等等,在校園內我們有做到,推動到外面才更有可能。

第二個部分就是針對椰林大道本身,因為它的畫線就是兩線道這樣超級寬嘛,那以空間專業來說,大型的平台,可以活用的平台是很好用的,比如說以前是杜鵑花節,但現在停辦了幾屆嘛,還有就業博覽會,或者是學生的活動都很適合在這樣的地方去舉辦,未來像地板彩繪之類的活動都會需要在這樣子的硬鋪面,很適合大家聚集的地方。但畫線它已經畫成那樣了,那就代表它目前沒有辦法,更多的時候變成是車子專用的感覺,人不管怎麼走都是額外的概念,所以應該是去追求說這一整塊它能變成不是柏油路,他畢竟也不是說什麼戰備用道,那我們一部分一部分,把他逐步地變成人行道、人行磚瓦,我是希望小條路在邊陲的地方提供公務車行走,那它主要全部由行人跟腳踏車,那才會得到一個示意性的作用,因為它畢竟就是台大最大的通路。

Q5:前三屆學生會開始皆有廢除大學國文必修的倡議和努力,但倡議目標至今尚未落實。在候選人的政見中似乎沒有看到對此議題的討論,想請問候選人如何看待此議題?

A:我自己是積極認同這樣子的方案,因為在之前的報導當中是有提到他們有教師員額的問題,也就是校園資源分配上的正義嘛,因為他如果沒有持續推動的話,他永遠沒有機會攤開來談。這件是其實要去抓出到底是校方刻意為之還是有什麼狀況。身為學生代表,我認為是不能擱置前人留下來的階段性成果,不然他就會消失,或是學生自治會有全線潰敗的狀況,所以一定要去守住前人有階段性成果的部分,在我的任期裡,階段性成果的追蹤是必然要執行的,接任的人是必然要執行的,所以這就是我不會特別去提的。

(追問)那請問您對於過去幾屆關於這個議題始終無法順利的推動有什麼了解?或是有想到什麼可以突破目前這個瓶頸的做法嗎?

A:我覺得無法解決的一部分是,每一年會有新的國文系(應為中文系)的學生,這件事情可能會直接衝擊到他們未來就業,或者是說他們的資源會直接減少,那他們會不斷補充新的人力。那在爭議上,站在這個點的人他(指決策者)很多時候不會補充新的人力進來,他更多時候是去補充更多抱怨的論述。

另一部分是要怎麼做才比較有機會解決,這部分我沒有一個很直接的方法去闖過,但是去了解、挑戰或是調查學校之所以不動的主因,去像是報導一樣的寫出來,我覺得是能夠重新不管是跟中文系對話或者跟學生對話的一個方法。因為他是去探討他背後的成因,或者讓學校表態說他們的見解是什麼,他們認為一定要留下來的主要原因是什麼,這些東西去呈現在大家的面前會更有一個累積。

Q6:明年二月校內將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雖然學生代表將由研究生協會會長出任,但學生會依然是校內大多數同學重要的意見表達代表。請問候選人對上次校長遴選發生的爭議有何了解?是否認為目前的遴選制度有何瑕疵或能夠改善之處?

A:第一個是他們沒有符合利益迴避的狀態,也沒有主動告知自己兼任獨董的狀態。遴選委員他們重啟討論的機制,不確定他們的狀態是什麼樣,再來是最後被訴諸大學自治,然後去撻伐說政治力介入也滿奇怪的啦,因為他畢竟確實有一個沒有利益迴避的事實在。

學生代表由研究協會長當選的部分。我之前在金門大學也有遇過同樣的問題,像是我們日間部有3500人,夜間部是1000人,結果是夜間部學生會當選。這件事滿不合邏輯的,以當前的狀況來看,研協會可能不會比大學部的更有代表性,所以這樣的選舉辦法是滿奇怪的。變成是說選校長的人不用去回應更多校園內學生的需求,反而是去回應他們相對來說比較少比例的人的需求就可以了。

從現在的選舉看起來,他們搞不好已經有認識的候選人,所以才會有新的、這種類型的候選人,比如EMBA的候選人出來選。可能這個湯圓已經搓好了,要在一個比較容易先選上的人當中把人先推出來。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這種遴選機制是滿值得質疑的,應該要有所改變,也許也有從學代彼此互推的可能性,由學生代表自己提出關於校長遴選的見解。學生的遴選委員應該在(學生的)委員會裡面選舉,我認為是比較合乎邏輯。學校的三個權力來源,一個是教學、一個是行政另一個是學生,佔據了大多數委員比例的教學、行政代表來決定學生代表是哪一席權益我覺得是很不合理的。

Q7:接上題,請問候選人雖然上任後無法成為學生代表,但認為您在目前的制度限制下,能夠如何發揮學生會在校長遴選過程中的影響力?您對校長遴選的看法為何,在參與過程中會保持什麼樣的價值和理念?

A: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能夠做的是集合校內的媒體,去一起做一份校長遴選的支持度,去做每一個治校的內容、政見去點出來,等於是做一個簡易的民調,在過程順序上先把他們的主張先條列出來,然後去研擬提問、邀請這些校長候選人去回應。之後就是進行民調,呈上遴選委員會,那遴選委員會會有自己的定奪。後續的發展可能就不是學生會長能夠做的事情,這(學生會長沒有決定權)也是在校務會議上能夠持續倡議的議題之一。

Q8:在您的臉書貼文中有提到您過去在金門大學參與學生自治,對學生自治類似政府的制度設計有所不滿,認為「學生工會」會是更好的形式。可以請您具體分享這樣的制度差異為何?或是您認為制度上可以如何重新設計?

A:首先,先提最直接的立場表態就是,我反對學生會去舉辦全校性康樂性活動。這樣學生會更多的時候會去注重學生權益還有校園議題,進入到USR這種大學社會責任的這一類議題推廣的主要團隊。

另一個就是會直接談論到說,誰是有power的人。其實學生會的power是非常非常弱的,學生會在社會上其實大多時候是歸屬在校園底下,真正有power的人是校方本身,那我們在三權分立的狀況下我們把對抗學校的力氣弱化掉。某種程度也是跟活動有關,因為活動的一部分經費來源有可能來自於學校。行政與立法部會在會議上的僵持,或者說內耗,更多時候是虛耗,因為很多議題是跟學校的對峙。如果說可以大團結當然很好,但立法部會他上選的可能性太高了,就是相對於學生會長而言他勝選的可能性更高,那學生跟老師之間比較有可能有比較親密的互動,也有比較快速的對話,老師也可以在課堂上夾帶他們對於某些議題的看法,進而去影響學生,然後他也會影響學生參選,然後他也可能動員系上的學生去參選,那這個時候就會產生行政部會與立法部會的對立。

學生工會就是相對於這樣的組織有更團結的制度,就不是說他們一定更團結,就是說他們的制度就是全部都站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去跟有power的人去制衡是比較容易的。前提就是我會把活動部直接割捨。我們現在就是把行政部會當成賊,那這樣就會變得很奇怪,他的角色就變得很奇怪。

Q9:您在政見中提到對於系學會濫收會費,卻不一定能辦理活動服務到系上所有同學的弊病。但在各個層級的學生自治組織中、乃至現代社會的工會中,都存在「需要參與者力量才能爭取權益」,但每個人卻都也只想坐享其成的搭便車問題,因此也有採取當然會員制的工會或學生會。請問您如何看待這樣的兩難?若系學會在收會費發生困難,會不會反而導致學生組織的潰散?(像是以您提到的「事後收費」,會不會讓系學會光是在規劃上就難以確保成效,甚至需要承擔負債的風險?)

A:我更直接的表態,我認為潰散是沒有關係的。

第一個就是沒有錢、沒有人就沒辦法做事的這個困境,是來自於說他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還有他為什麼需要那麼多人的這兩個前提,這兩個前提的建置其實更多來自於傳承,他可能要承接過去各式各樣的傳統,所以他需要這筆錢,每一年進來的人他可能參加完這些活動,他可能會有些期待就是這些錢就是自然而然會有的。另一個就是工人費,連工人都要繳錢進來把這個活動變得很好,這個時候我就覺得是雙重剝削嘛。它變得很脫節,他變得跟社會很脫節然後他變得很賣夢想,他的成果會刻在某些人的心中,回過頭來看他確實是一個美好的回憶,但他其實撇除掉了很多人,那這些人繳的錢就不是錢嗎?使用這些錢其實是非常有責任的,那後來可能會抱怨說這些人他們還是不想繳,然後反過來這些情緒強加在這些提出反對的人的身上的時候,就會變得很不合理,因為這些傳統本來就是部分的當局者他強加在新生身上的,所以這時候就要去仔細想想系學會應該要有多少錢,要有多少錢我們才能維持滿基礎的運作。

然後我們應該要回去看一下各個系學會的宗旨嘛,我們的宗旨上面是寫哪些東西要花那麼多錢,我們去重新審視一下,其實大多數會發現,娛樂活動促進情感的,這個宗旨我覺得只佔四分之一還要再更少啦,可能是他列了洋洋灑灑八大項其中一項,那我就覺得為什麼要花八成的錢去支撐這件事情。比起對於這些人的壓迫,我覺得系學會的潰散沒關係啦,而且系學會不像學生會,很多時候代表性是被受限在系上的。

(追問)你的問題是建立在系學會,那如果把問題拉到學生會你的想法應該會有不一樣嗎?

A:這是一個不一樣的組織,他是一個更有代表性、在制度上更有學生代表的權力,系學會只有在一些比較有意識的系會有比較有empower 的過程,那學生會是必然有的,他是必然代表。所以我定義學生會的會費更多時候是「稅收」,它必須在財務上跟學校有所切割。

Q10:您在居住正義的議題上,僅提到您希望在本次參選的表態中能對年底的選舉產生輿論效果。請問以學生會長的角色出發,您認為台大學生會在居住正義的議題上能夠有什麼具體作為嗎?

A:現在實踐的就是《合作住宅指南》和《共居時代》這兩本書所提出的「合作住宅」的概念,他們是透過「住宅合作社」。以前台灣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合作社的機制,但是這些合作社很多後來都轉型成建商或營造商,但是他與合作社的理念完全脫節,我們是去重啟這個住宅合作社的觀念,讓住宅合作社營運合作住宅,那合作住宅相對來說是一個集資在土地上擁有自己的房子,他主要有公部門提供土地、私人提供土地這樣子的機制,那在再買下土地的情況下,他們是一個更民主的、更不會去炒作地皮的這個狀態,因為它等於是會有很多很多共識的情況,他們的社會責任也是明訂在合作社法裡面的,所以在良心還沒缺失的情況下,他們更有可能去維持這塊土地的價值,不貶也不漲。

當然有人會覺得說不漲就是貶,但是在人數充足的狀況下,有議題的觀念在起頭的時候,這塊土地在集資蓋起來之後,他會有空餘的空間可以做出社會貢獻或者可以提供更便宜租金的房子。所以在這種狀況下他就會是某一個社區裡面的社會住宅,或是所謂的「可負擔租屋」,這樣是對於整個社會、居住權的穩定是有更好的幫忙的。

然後之所以在台大提出來是因為,如果是起薪相對比較低的狀況,他們集資等等的狀況其實很難去集結起來去實踐集資合作這件事情,但相對有餘裕的人是更有可能做到這件事的。提出這個議題是因為在台大校內是有機會去媒合出有共同意向的人群的,那他們在社會實踐的時候是更有力量的。我當然希望所有的學校、學生會都有這樣子的機制,他們去媒合合作住宅的可能性存在,但從台大開始,我覺得他會是一個很有趣的可能性。

Q11:您在勞動權益的議題上,提到校內應該設置教育學生認識勞權、以及為自己爭取勞動權益的課程,並提到已經有類似的課程設計,能否針對這樣的課程設計多做具體的分享?另外,要在校內開設相關課程需要有相對應的師資、程序上也必須經過教務處,在這個過程中,您認為學生會具體能提供什麼樣的協助?哪邊有學生會的施力點?

需要有相對應的師資,這個回到個人,我是工會裡面的理事,也會跟其他的工會串連。很多工會的前輩也是在學校的老師,全國教師工會裡面其實就有非常好的師資,當然我也可以找的到師資引薦給教務處。

所以這也是直接去提出說,欸你們應該要創設這樣的課程,然後去論述說校方的邏輯有問題,你期待所有的學生都純粹地去追尋夢想,但是在追尋夢想的過程中,那個勞動的權益是 — — 講直接一點 — — 就是創業的時候,更多的時候就是剝削你下面的人,還有自己嘛。剝削自己就算了,那是你的公司,但你來的員工領時薪或著是什麼的,然後做一大堆可能奇奇怪怪的事,加班有沒有加班費還不知道。所以我們極力地倡導創業,但沒有教大家怎麼做一個身心健康的勞工,這是很奇怪的。

Comments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